进驻 “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中关村科技园区
“三免三减半”的所有税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创业、工作取得的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后,经税务部门审核开具专用凭证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进驻 “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北京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
进驻“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的留学人员在居留权、配偶及子女入北京户籍、购房及子女入学方面享受北京市政府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留学人员企业注册公司时,在申办营业执照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中关村管委会将给予优先办理的支持。
进驻“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企业,第一年可免交40 m2孵化场地面积的租金,第二年开始按全部面积收取房屋租金,一般孵化期限为3年。
通过清华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筛选和推荐,入驻企业可申请获得管委会设立的留学人员创业发展资金,帮助新创企业启动发展。
入驻创业园的优秀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享受管委会制定的留学人员贷款贴息和担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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